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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自序
有一天,我忽然不想說話了。
並沒有什麼事情發生,也沒有受到什麼刺激。這感覺倏忽而至,卻如此充盈飽滿,好像已經在暗地裡醞釀了好長一段日子。
小時候,我是個愛說話的小孩;長大後,我是個會說話的女孩,直到現在,我教書、演講、主持廣播節目,深深瞭解語言之於我,是多麼重要的工具與魅力。我知道人們期待聽我說話,我知道自己的話語能令人感覺幸福,我讓他們發笑了,我讓他們落淚了。某一個部分的我,因此而完成了。
可是,另一個部分的我呢?
當我不說話的時候,其實,更自在愜意些。
我聆聽著,觀察著,感受著,哪怕是孤單一個人,也能夠感覺幸福。
可是,我並不真的喜歡孤獨,所以,我戀愛。
戀愛有時那麼恬靜美好,有時卻比孤單更寂寞。
年輕時候,我認識一個男孩,他花費不少心思取悅我,而我享受著被捧愛呵護的感覺,就像是許多戀愛中的女孩一樣。約會的時候,去哪裡玩?搭什麼車?吃什麼東西?看什麼電影?旅途中聊些什麼?都是他的事。我只要微笑和點頭就可以了。
有一次,他頗有感觸的說:“希望我下輩子投胎做女人就好了。”
“為什麼想做女人?”我聽過很多女人下輩子想做男人,卻沒聽過男人想當女人的。
“當男人一天到晚找話題,好累喔。”他又像認真,又像頑笑的抱怨著。
找話說,是男人的責任。好長一段時間,我都這樣以為。
我的一個女性朋友聽了我的說法,非常不贊成。她說,當她戀愛的時候,情人悶不吭聲,都是她找話題,一直講笑話,就像是現代版的一千零一夜。所以,她得出一個結論──比較在乎的人,就是會努力找話說的人。
原來,是因為在乎的緣故啊。
後來,我學會了在乎,在戀愛中與情人說過許多極其纏綿悱惻的言語,有些話說出口來,連自己都被震懾感動了,驚詫於愛得如此深摯,宛如站立在危崖,並無恐懼,亦無退意。這麼清醒,這麼絕決。
將來有一天,這些事和這些話,都是會忘記的吧。
那是在落過淚之後的某個黎明,我的情人這樣對我說。他是個悲觀的人。
我的回答是:“就算都還記得,將來的某一天,也是沒有用的啊。”
原來,我也是悲觀的。
再悲觀的人,再毀壞的人,也要愛。
只是,不一定有將來。
我們說了這麼多的話,關於過去,關於現在,關於未來。
然而,過去已消逝,現在變化著,未來不可知。
說話,愈來愈不重要了。
可是,我們並不明白這件事。我聽見那對人人稱羨的賢伉儷離了婚,和其他所有人一樣詫異,他們當年相親相愛是出了名的,如果有“好愛情”奧運的話,是可以出國比賽的選手。為什麼兩夫妻都有良好職業,孩子也都大了,竟然會分開?“沒辦法啊。”那男人疲憊的說:“已經沒有話說了,走到盡頭了……”
感情到後來,都會走到沒有太多話好說的境界吧,不過就是併著肩走一走,牽著手坐一坐,安安靜靜的看著廊前的曇花在黑夜裡陡然綻放。
曾經,認識新朋友便焦慮著沒有話說,好像不說話就沒有禮貌,於是,興高采烈的把場子炒熱,很多時候言不及義也無所謂,最重要是怕對方感到無聊。
我不想說話,也不想看著朋友為了找話說太費力氣,漸漸的,連新朋友也不認識了。這下更落實了一個古怪女人的孤僻生活。
在我的孤僻生活中,還是有美好甜蜜的部分。像是在這本書中那些私密的感情經歷,已經出發的,從未抵達的,這些那些,永恆的剎時。
十二篇長篇幅的散文,是WITH雜誌在台灣創刊邀約的專欄,我用著一整年的時光,發掘自己的前半生,並且進行著悠悠的對話。至於短篇幅的散文,是我的愛情“擬物法”的書寫,有幾篇是發表在大陸的ELLE雜誌上,有幾篇是蘋果日報的專欄稿。
這本散文集,最終沒有叫做“我的孤僻生活”,而叫做“不說話,只作伴”,表示我對人生還是有所追求的。
不說話,我們才能開始聆聽彼此。
不說話,只作伴。是我嚮往的感情生活,必須經過更長久的時間才能抵達,而我已經出發。
2005年 7月6日 關西飛台北路途中
目錄:
陽台上的花影。
- 誰愛當名人
- 誰願意活下去
- 誰要生小孩
- 誰穿高跟鞋
- 誰剪去我的長髮
- 誰需要養寵物
- 誰的生活不造作
- 誰愛住荒島
- 誰能不離開
- 誰想遇見初戀情人
- 誰在碼頭等我
- 誰來與我相愛
短短的、已經夠了。
- 女人,是男人的升級版
- 女人,是男人的領帶
- 女人,是男人的玫瑰
- 女人,是男人的雞子
- 女人,是男人的瓶中信
- 女人,是男人的沙拉
- 女人,是男人的拖鞋
- 女人,是男人的魔咒
- 女人,是男人的小紅娘
- 女人,是男人的拍賣品
- 女人,是男人的手機
- 女人,是男人的啦啦隊
- 女人,是男人的煞車器
內文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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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穿高跟鞋?
那是我的奔波星期一,早上五點半就得起床,搭六點五十的飛機到台南授課,一路趕車子、趕飛機,直到扣上安全帶,準備起飛。引擎轟隆隆轉,五分鐘、十分鐘,應該起飛卻總還不飛。擴音器裡傳出機長報告,說是機械有點問題,請乘客先下飛機等候。大家嘩啦啦起身拾掇行李,沒有人發出一點抱怨,乖乖排隊下飛機。搭上一架有問題的飛機,能夠下飛機總比沒機會下飛機要好吧。下機等候的時間裡我可沒閒,一面聯繫從機場接我到學校去的計程車;一面聯繫其他同事幫我向學校說一聲,看起來我是非得遲到不可了。約莫十幾二十分鐘之後,我們重新登機,順利起飛與降落。那一天,當我站在講台上,面對五十幾個學生,竟多愁善感起來,湧起劫後餘生的悲欣交集。
馬拉松似的上完連續的六堂課,再接再厲趕到機場,鬧哄哄的人聲沸騰裡,劃好機位,上了飛機,找到了座號,落座的那一刻,才感覺到蝕骨的疲憊。肉體再也撐不住靈魂了,只能深深深深地墜入眠寐谷地。然而,起飛之前,我還是努力保持清醒,以免又要換飛機。這一排有三個座位,我正坐中間,左邊的女孩已經扣好安全帶了,右邊的女人終於也到了,她穿一雙細跟高跟鞋,閃亮金屬的鋒芒,不知道為什麼,我特別注意到那一瞬的犀利的光。
左邊的女孩並沒有起身,只是縮起膝蓋,我只好如法泡製,也縮起我的膝蓋。女人沿縫隙走進來,她的一隻腳踩下,在我還來不及反應的時候,那如鋼鐵般堅硬,如刀劍般銳利的高跟鞋細跟,正踩在我的腳上,食指與中指之間,嚓,重重的釘下去,大約有兩秒鐘,然後,她的腳抬起來,順利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妳沒有尖叫嗎?沒罵她?沒有惡毒的咀咒?”聽見我的遭遇的朋友,感同身受,憤慨地問。
說真的,那兩秒鐘,我僅有的感覺只是詫異,啊,被踩到了。然而,痛覺是在她的腳離開之後才發生的,劇烈襲來,貫穿全身,我覺得自己的頭皮幾乎整個兒被掀起來,我用力咬住嘴唇才能不出聲,我閉上眼睛防止眼淚飆出來。
但,我沒想過要罵她或者提出抗議,如果我告訴她:“喂,妳踩到我的腳了。”又能如何?她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她無法感受我的疼痛,假設她不以為意,只瞄我一眼:“抱歉啦”,草草一句,我又能如何?我不可能破口大罵,更不可能穿上她的鞋也踩她一腳,讓她嚐嚐這種滋味。假設她是一個有禮貌的人,誠心誠意地道歉:“唉喲,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又能說什麼呢?也只能勉強笑說:“沒關係啦,沒有關係的”,既然是沒有關係的,又何必要抗議,何必要說呢?
我像個硬漢似的,忍痛楚,看沁出血的腳趾,一邊跛腳下飛機,一邊還要暗自慶幸,還好她沒正正好踩在我的某根腳趾上,否則肯定應聲而斷,而不只是皮肉之傷了。
那一天,我恨恨地想,到底是誰發明了高跟鞋?為什麼女人總覺得穿高跟鞋是美的?而且還是這種帶有殺伐之氣的細跟高跟鞋?
小女孩的時候,不知道曾經有多少次,趁四下無人,把小小的腳套進媽媽的高跟鞋裡,拖啊拖的走幾步,站在鏡子前面,抬頭挺胸,想像長大以後,穿高跟鞋參加舞會,穿高跟鞋披上白紗,穿上高跟鞋,就意味長大。穿上高跟鞋雖然不一定就是長大了,但是,女人穿上高跟鞋確實必須抬頭挺胸,顯出女性的體態來。穿上高跟鞋的女人,小腿被繃拉得渾圓緊實,曲線優美,充滿力量與誘人的性感。因此,某些男人與女人做愛,要求一絲不掛的女人必須穿上高跟鞋,尋求異樣的刺激,也是可以理解的。
國中畢業前,我已經抽長到一米六八,嬝嬝婷婷穿上高跟鞋的夢想霎時粉碎。看身高一米六以下的女同學,紛紛穿起高跟鞋來,心裡的感覺很複雜。每當有女生說羨慕我的身高,我總像搶白似的說:“不能穿高跟鞋,有什麼好?”其實,也不甚明白,為什麼高個子女生就不能穿高跟鞋?有一次有機會穿上同學的高跟鞋,我像失衡的水手,習慣了海上的波浪起伏,竟然失去平地行走的能力,我扶牆,歪歪扭扭的邁步子,走了幾步便放棄了。“穿上高跟鞋很累的,妳現在知道了?”個子嬌小的同學對我說,語重心長的,好像我是個不知人間疾苦的孩子。
許多年後,我已經突破高個子女生不能穿高跟鞋的迷思,也能抬頭挺胸穿高跟鞋,卻仍然認為,穿高跟鞋真的好累人。我的細跟涼鞋,都是款式很細緻,非常女性化的,長長的帶子繫綁在足踝上,最高的極限也不能超過五公分。是的,那已經是我的極限,再高一點就要失控了。並且,每一次穿高跟鞋的時間不能超過三小時,那是我精神上可以負荷的臨界點,還有還有,最好穿上鞋只要站或坐,拍拍照,擺擺Pose,如果教我穿上細跟高跟鞋逛街或者爬樓梯,那我可是說翻臉就翻臉的。脫下高跟鞋,我的腳總是腫的,渾身上下的疲累,很難形容。我最敬佩穿十公分高跟鞋的女人,那麼高的鞋,那麼細的跟,她們吃飯、逛街、看電影、唱KTV,時時刻刻都穿。就好像這些高跟鞋是長在她們腳上的一樣,那麼自然,我知道自己此生永遠無法到達這樣的境界。
至於高個子的女生為什麼不能穿高跟鞋,就像是小個子的女生為什麼一定要穿高跟鞋一樣,都是迷思。這迷思的謎底,其實指向同一群人,男人。
嬌小的女人穿高跟鞋,為的不是自己的優雅體態,而是因為要配合男人的身高。高個子女人不穿高跟鞋,為的也不是身體健康,而是擔憂自己的高度阻嚇了男人。男人不喜歡身邊的女人高過他,可也不喜歡身邊的女人太矮,於是高個子女人脫下高跟鞋,小個子女人的鞋跟則愈來愈高了。
我看過一位相當知名的女作家,和前夫離婚之後寫給前夫一封信,談到自己是如何的努力維護情感與婚姻,其中就提到為了高大的丈夫,她必須忍受痛楚,穿高跟鞋一起去應酬的委屈。雙腳忍受的痛楚,還比不上心靈碎裂的折磨。這樣的真實歷史,像寓言故事一樣流傳在一代代的女人之間,女人漸漸明白,那些為男人做的犧牲,不一定會有回報。然而,女人還是愛戀高跟鞋,愛戀穿上鞋之後被拉長的身影,愛戀穿上鞋之後每一步都搖搖欲墜的危險與美麗。《欲望城市》裡的女作家凱莉,是四位女主角中最嬌小的一位,她的光芒,恰好是在無敵高跟鞋的烘托陪襯下,才能綻放的。雖然她的生活多采多姿,她的羅曼史無可計數,然而,她和她的Manolo Blahnik細跟高跟鞋,才是真正的終身伴侶,死生不渝的。
我也認為真正體貼女人又知情解意的男人,是不會送內衣褲當做禮物的,而應該送高跟鞋給心愛的女人。女人的審美觀,女人的尺寸,女人感受的舒適度,都能夠準確掌握的男人,女人怎會不熱情狂戀?很難嗎?裘德洛這個好看的男人,不就送了一雙美麗的高跟鞋給妮可基曼?只可惜出了錯,落進妻子手上,還沒開始就只得結束了。
女人的高跟鞋,帶給男人許多綺想,也帶給女人許多自信。當張國榮在他的演唱會穿上紅色高跟鞋,果然掀起軒然大波,驚詫與詆毀接踵而至,實在因為高跟鞋乃女人專屬的印象太鮮明的緣故,他這一穿,倒像是一種挑釁了。我記得韓片《我的野蠻女友》中有一幕,野蠻女友命令男主角穿上高跟鞋與她一起走在校園中,男主角前腳絆倒後腳,苦不堪言的表情,加上被人圍觀的尷尬,讓全場觀眾大笑了。女人的笑聲我可以理解,男人發笑的原因是什麼呢?他們一輩子都不會有這樣的經歷的,不需要穿上高跟鞋來證明自己的情感。
Manolo Blahnik的設計師發現,高跟鞋對於女人的傷害無可避免,於是,他們開始設計美麗的平底涼鞋,企圖將女人從高跟鞋的折磨中解脫出來。我相信平底涼鞋會帶起一陣風潮,但我更相信,平底鞋無法取代高跟鞋。
到現在我還記得自己花了多少時間,挑選第一雙高跟鞋。那時候我已經在家裡用媽媽的高跟鞋練了好久,到了出師的階段,才買下第一雙高跟鞋。米白色的,中規中矩,裝潢一點點不矜誇的花飾。我站在自家門口,等生命裡第一個男朋友來接我,那是個經人介紹認識的好男孩,他比我高,讓我有機會穿高跟鞋。我穿白色襯衫,藍色大花蓬裙,長頭髮柔順的披在肩上,背一只小巧的包包。男孩子準時出現了,他牽住我的手,我們一起走出巷子,在巷口,遇見一位鄰居媽媽,很有禮貌的,我們跟她打招呼,然後揮手道別。
許多年過去了,這位鄰居媽媽依舊提起那天午後,她說她永遠不會忘記我那時候的樣子,年輕的臉上漾安靜的微笑,與情人併肩,緩緩地走在巷子裡,被幸福的光輝籠罩。從小看我長大的她說當時感動莫名,幾乎要落下淚來。我穿我的高跟鞋走在巷子裡,青春啊,戀愛啊,都太短促,如這一條小巷子,儘管穿高跟鞋已經放慢速度,還是走過去了。
關于作者:
張曼娟
曾經是一個易感的女孩,常常作繭自縛。
二十年的創作歷程,為她鍛煉出既柔軟又剛強的心靈。
她在微笑中成為一個了然于心的女人。
許多事情都懂得,也能感同身受,卻明白最美好的狀況是沉默,
所以,選擇不說話。
不說話,靠近感傷與幸福,
不說話,體會著每一次作伴的恬靜時光。
這是她的散文長短調,
也是第十本散文書,
從昨日泅泳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