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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話‧只作伴(售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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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話‧只作伴(售罄)

作者: 張曼娟
商品售價: RM12.00
庫存狀況: Out Of Stock
语言: 中文
版本: 2005年8月初版/2006年4月再版
开本: 148mm x 210mm/平裝/117頁
ISBN: 983-413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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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自序

有一天,我忽然不想說話了。

並沒有什麼事情發生,也沒有受到什麼刺激。這感覺倏忽而至,卻如此充盈飽滿,好像已經在暗地裡醞釀了好長一段日子。

小時候,我是個愛說話的小孩;長大後,我是個會說話的女孩,直到現在,我教書、演講、主持廣播節目,深深瞭解語言之於我,是多麼重要的工具與魅力。我知道人們期待聽我說話,我知道自己的話語能令人感覺幸福,我讓他們發笑了,我讓他們落淚了。某一個部分的我,因此而完成了。

可是,另一個部分的我呢?

當我不說話的時候,其實,更自在愜意些。

我聆聽著,觀察著,感受著,哪怕是孤單一個人,也能夠感覺幸福。

可是,我並不真的喜歡孤獨,所以,我戀愛。

戀愛有時那麼恬靜美好,有時卻比孤單更寂寞。

年輕時候,我認識一個男孩,他花費不少心思取悅我,而我享受著被捧愛呵護的感覺,就像是許多戀愛中的女孩一樣。約會的時候,去哪裡玩?搭什麼車?吃什麼東西?看什麼電影?旅途中聊些什麼?都是他的事。我只要微笑和點頭就可以了。

有一次,他頗有感觸的說:“希望我下輩子投胎做女人就好了。”

“為什麼想做女人?”我聽過很多女人下輩子想做男人,卻沒聽過男人想當女人的。

“當男人一天到晚找話題,好累喔。”他又像認真,又像頑笑的抱怨著。

找話說,是男人的責任。好長一段時間,我都這樣以為。

我的一個女性朋友聽了我的說法,非常不贊成。她說,當她戀愛的時候,情人悶不吭聲,都是她找話題,一直講笑話,就像是現代版的一千零一夜。所以,她得出一個結論──比較在乎的人,就是會努力找話說的人。

原來,是因為在乎的緣故啊。

後來,我學會了在乎,在戀愛中與情人說過許多極其纏綿悱惻的言語,有些話說出口來,連自己都被震懾感動了,驚詫於愛得如此深摯,宛如站立在危崖,並無恐懼,亦無退意。這麼清醒,這麼絕決。

將來有一天,這些事和這些話,都是會忘記的吧。

那是在落過淚之後的某個黎明,我的情人這樣對我說。他是個悲觀的人。

我的回答是:“就算都還記得,將來的某一天,也是沒有用的啊。”

原來,我也是悲觀的。

再悲觀的人,再毀壞的人,也要愛。

只是,不一定有將來。

我們說了這麼多的話,關於過去,關於現在,關於未來。

然而,過去已消逝,現在變化著,未來不可知。

說話,愈來愈不重要了。

可是,我們並不明白這件事。我聽見那對人人稱羨的賢伉儷離了婚,和其他所有人一樣詫異,他們當年相親相愛是出了名的,如果有“好愛情”奧運的話,是可以出國比賽的選手。為什麼兩夫妻都有良好職業,孩子也都大了,竟然會分開?“沒辦法啊。”那男人疲憊的說:“已經沒有話說了,走到盡頭了……”

感情到後來,都會走到沒有太多話好說的境界吧,不過就是併著肩走一走,牽著手坐一坐,安安靜靜的看著廊前的曇花在黑夜裡陡然綻放。

曾經,認識新朋友便焦慮著沒有話說,好像不說話就沒有禮貌,於是,興高采烈的把場子炒熱,很多時候言不及義也無所謂,最重要是怕對方感到無聊。

我不想說話,也不想看著朋友為了找話說太費力氣,漸漸的,連新朋友也不認識了。這下更落實了一個古怪女人的孤僻生活。

在我的孤僻生活中,還是有美好甜蜜的部分。像是在這本書中那些私密的感情經歷,已經出發的,從未抵達的,這些那些,永恆的剎時。

十二篇長篇幅的散文,是WITH雜誌在台灣創刊邀約的專欄,我用著一整年的時光,發掘自己的前半生,並且進行著悠悠的對話。至於短篇幅的散文,是我的愛情“擬物法”的書寫,有幾篇是發表在大陸的ELLE雜誌上,有幾篇是蘋果日報的專欄稿。

這本散文集,最終沒有叫做“我的孤僻生活”,而叫做“不說話,只作伴”,表示我對人生還是有所追求的。

不說話,我們才能開始聆聽彼此。

不說話,只作伴。是我嚮往的感情生活,必須經過更長久的時間才能抵達,而我已經出發。

2005年 7月6日 關西飛台北路途中


目錄:

陽台上的花影。

  1. 誰愛當名人
  2. 誰願意活下去
  3. 誰要生小孩
  4. 誰穿高跟鞋
  5. 誰剪去我的長髮
  6. 誰需要養寵物
  7. 誰的生活不造作
  8. 誰愛住荒島
  9. 誰能不離開
  10. 誰想遇見初戀情人
  11. 誰在碼頭等我
  12. 誰來與我相愛

短短的、已經夠了。

  1. 女人,是男人的升級版
  2. 女人,是男人的領帶
  3. 女人,是男人的玫瑰
  4. 女人,是男人的雞子
  5. 女人,是男人的瓶中信
  6. 女人,是男人的沙拉
  7. 女人,是男人的拖鞋
  8. 女人,是男人的魔咒
  9. 女人,是男人的小紅娘
  10. 女人,是男人的拍賣品
  11. 女人,是男人的手機
  12. 女人,是男人的啦啦隊
  13. 女人,是男人的煞車器


內文摘錄:

  • 誰穿高跟鞋?

    那是我的奔波星期一,早上五點半就得起床,搭六點五十的飛機到台南授課,一路趕車子、趕飛機,直到扣上安全帶,準備起飛。引擎轟隆隆轉,五分鐘、十分鐘,應該起飛卻總還不飛。擴音器裡傳出機長報告,說是機械有點問題,請乘客先下飛機等候。大家嘩啦啦起身拾掇行李,沒有人發出一點抱怨,乖乖排隊下飛機。搭上一架有問題的飛機,能夠下飛機總比沒機會下飛機要好吧。下機等候的時間裡我可沒閒,一面聯繫從機場接我到學校去的計程車;一面聯繫其他同事幫我向學校說一聲,看起來我是非得遲到不可了。約莫十幾二十分鐘之後,我們重新登機,順利起飛與降落。那一天,當我站在講台上,面對五十幾個學生,竟多愁善感起來,湧起劫後餘生的悲欣交集。

    馬拉松似的上完連續的六堂課,再接再厲趕到機場,鬧哄哄的人聲沸騰裡,劃好機位,上了飛機,找到了座號,落座的那一刻,才感覺到蝕骨的疲憊。肉體再也撐不住靈魂了,只能深深深深地墜入眠寐谷地。然而,起飛之前,我還是努力保持清醒,以免又要換飛機。這一排有三個座位,我正坐中間,左邊的女孩已經扣好安全帶了,右邊的女人終於也到了,她穿一雙細跟高跟鞋,閃亮金屬的鋒芒,不知道為什麼,我特別注意到那一瞬的犀利的光。

    左邊的女孩並沒有起身,只是縮起膝蓋,我只好如法泡製,也縮起我的膝蓋。女人沿縫隙走進來,她的一隻腳踩下,在我還來不及反應的時候,那如鋼鐵般堅硬,如刀劍般銳利的高跟鞋細跟,正踩在我的腳上,食指與中指之間,嚓,重重的釘下去,大約有兩秒鐘,然後,她的腳抬起來,順利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妳沒有尖叫嗎?沒罵她?沒有惡毒的咀咒?”聽見我的遭遇的朋友,感同身受,憤慨地問。

    說真的,那兩秒鐘,我僅有的感覺只是詫異,啊,被踩到了。然而,痛覺是在她的腳離開之後才發生的,劇烈襲來,貫穿全身,我覺得自己的頭皮幾乎整個兒被掀起來,我用力咬住嘴唇才能不出聲,我閉上眼睛防止眼淚飆出來。

    但,我沒想過要罵她或者提出抗議,如果我告訴她:“喂,妳踩到我的腳了。”又能如何?她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她無法感受我的疼痛,假設她不以為意,只瞄我一眼:“抱歉啦”,草草一句,我又能如何?我不可能破口大罵,更不可能穿上她的鞋也踩她一腳,讓她嚐嚐這種滋味。假設她是一個有禮貌的人,誠心誠意地道歉:“唉喲,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又能說什麼呢?也只能勉強笑說:“沒關係啦,沒有關係的”,既然是沒有關係的,又何必要抗議,何必要說呢?

    我像個硬漢似的,忍痛楚,看沁出血的腳趾,一邊跛腳下飛機,一邊還要暗自慶幸,還好她沒正正好踩在我的某根腳趾上,否則肯定應聲而斷,而不只是皮肉之傷了。

    那一天,我恨恨地想,到底是誰發明了高跟鞋?為什麼女人總覺得穿高跟鞋是美的?而且還是這種帶有殺伐之氣的細跟高跟鞋?

    小女孩的時候,不知道曾經有多少次,趁四下無人,把小小的腳套進媽媽的高跟鞋裡,拖啊拖的走幾步,站在鏡子前面,抬頭挺胸,想像長大以後,穿高跟鞋參加舞會,穿高跟鞋披上白紗,穿上高跟鞋,就意味長大。穿上高跟鞋雖然不一定就是長大了,但是,女人穿上高跟鞋確實必須抬頭挺胸,顯出女性的體態來。穿上高跟鞋的女人,小腿被繃拉得渾圓緊實,曲線優美,充滿力量與誘人的性感。因此,某些男人與女人做愛,要求一絲不掛的女人必須穿上高跟鞋,尋求異樣的刺激,也是可以理解的。

    國中畢業前,我已經抽長到一米六八,嬝嬝婷婷穿上高跟鞋的夢想霎時粉碎。看身高一米六以下的女同學,紛紛穿起高跟鞋來,心裡的感覺很複雜。每當有女生說羨慕我的身高,我總像搶白似的說:“不能穿高跟鞋,有什麼好?”其實,也不甚明白,為什麼高個子女生就不能穿高跟鞋?有一次有機會穿上同學的高跟鞋,我像失衡的水手,習慣了海上的波浪起伏,竟然失去平地行走的能力,我扶牆,歪歪扭扭的邁步子,走了幾步便放棄了。“穿上高跟鞋很累的,妳現在知道了?”個子嬌小的同學對我說,語重心長的,好像我是個不知人間疾苦的孩子。

    許多年後,我已經突破高個子女生不能穿高跟鞋的迷思,也能抬頭挺胸穿高跟鞋,卻仍然認為,穿高跟鞋真的好累人。我的細跟涼鞋,都是款式很細緻,非常女性化的,長長的帶子繫綁在足踝上,最高的極限也不能超過五公分。是的,那已經是我的極限,再高一點就要失控了。並且,每一次穿高跟鞋的時間不能超過三小時,那是我精神上可以負荷的臨界點,還有還有,最好穿上鞋只要站或坐,拍拍照,擺擺Pose,如果教我穿上細跟高跟鞋逛街或者爬樓梯,那我可是說翻臉就翻臉的。脫下高跟鞋,我的腳總是腫的,渾身上下的疲累,很難形容。我最敬佩穿十公分高跟鞋的女人,那麼高的鞋,那麼細的跟,她們吃飯、逛街、看電影、唱KTV,時時刻刻都穿。就好像這些高跟鞋是長在她們腳上的一樣,那麼自然,我知道自己此生永遠無法到達這樣的境界。

    至於高個子的女生為什麼不能穿高跟鞋,就像是小個子的女生為什麼一定要穿高跟鞋一樣,都是迷思。這迷思的謎底,其實指向同一群人,男人。

    嬌小的女人穿高跟鞋,為的不是自己的優雅體態,而是因為要配合男人的身高。高個子女人不穿高跟鞋,為的也不是身體健康,而是擔憂自己的高度阻嚇了男人。男人不喜歡身邊的女人高過他,可也不喜歡身邊的女人太矮,於是高個子女人脫下高跟鞋,小個子女人的鞋跟則愈來愈高了。

    我看過一位相當知名的女作家,和前夫離婚之後寫給前夫一封信,談到自己是如何的努力維護情感與婚姻,其中就提到為了高大的丈夫,她必須忍受痛楚,穿高跟鞋一起去應酬的委屈。雙腳忍受的痛楚,還比不上心靈碎裂的折磨。這樣的真實歷史,像寓言故事一樣流傳在一代代的女人之間,女人漸漸明白,那些為男人做的犧牲,不一定會有回報。然而,女人還是愛戀高跟鞋,愛戀穿上鞋之後被拉長的身影,愛戀穿上鞋之後每一步都搖搖欲墜的危險與美麗。《欲望城市》裡的女作家凱莉,是四位女主角中最嬌小的一位,她的光芒,恰好是在無敵高跟鞋的烘托陪襯下,才能綻放的。雖然她的生活多采多姿,她的羅曼史無可計數,然而,她和她的Manolo Blahnik細跟高跟鞋,才是真正的終身伴侶,死生不渝的。

    我也認為真正體貼女人又知情解意的男人,是不會送內衣褲當做禮物的,而應該送高跟鞋給心愛的女人。女人的審美觀,女人的尺寸,女人感受的舒適度,都能夠準確掌握的男人,女人怎會不熱情狂戀?很難嗎?裘德洛這個好看的男人,不就送了一雙美麗的高跟鞋給妮可基曼?只可惜出了錯,落進妻子手上,還沒開始就只得結束了。

    女人的高跟鞋,帶給男人許多綺想,也帶給女人許多自信。當張國榮在他的演唱會穿上紅色高跟鞋,果然掀起軒然大波,驚詫與詆毀接踵而至,實在因為高跟鞋乃女人專屬的印象太鮮明的緣故,他這一穿,倒像是一種挑釁了。我記得韓片《我的野蠻女友》中有一幕,野蠻女友命令男主角穿上高跟鞋與她一起走在校園中,男主角前腳絆倒後腳,苦不堪言的表情,加上被人圍觀的尷尬,讓全場觀眾大笑了。女人的笑聲我可以理解,男人發笑的原因是什麼呢?他們一輩子都不會有這樣的經歷的,不需要穿上高跟鞋來證明自己的情感。

    Manolo Blahnik的設計師發現,高跟鞋對於女人的傷害無可避免,於是,他們開始設計美麗的平底涼鞋,企圖將女人從高跟鞋的折磨中解脫出來。我相信平底涼鞋會帶起一陣風潮,但我更相信,平底鞋無法取代高跟鞋。

    到現在我還記得自己花了多少時間,挑選第一雙高跟鞋。那時候我已經在家裡用媽媽的高跟鞋練了好久,到了出師的階段,才買下第一雙高跟鞋。米白色的,中規中矩,裝潢一點點不矜誇的花飾。我站在自家門口,等生命裡第一個男朋友來接我,那是個經人介紹認識的好男孩,他比我高,讓我有機會穿高跟鞋。我穿白色襯衫,藍色大花蓬裙,長頭髮柔順的披在肩上,背一只小巧的包包。男孩子準時出現了,他牽住我的手,我們一起走出巷子,在巷口,遇見一位鄰居媽媽,很有禮貌的,我們跟她打招呼,然後揮手道別。

    許多年過去了,這位鄰居媽媽依舊提起那天午後,她說她永遠不會忘記我那時候的樣子,年輕的臉上漾安靜的微笑,與情人併肩,緩緩地走在巷子裡,被幸福的光輝籠罩。從小看我長大的她說當時感動莫名,幾乎要落下淚來。我穿我的高跟鞋走在巷子裡,青春啊,戀愛啊,都太短促,如這一條小巷子,儘管穿高跟鞋已經放慢速度,還是走過去了。
     

關于作者:

張曼娟

曾經是一個易感的女孩,常常作繭自縛。
二十年的創作歷程,為她鍛煉出既柔軟又剛強的心靈。
她在微笑中成為一個了然于心的女人。
許多事情都懂得,也能感同身受,卻明白最美好的狀況是沉默,
所以,選擇不說話。
不說話,靠近感傷與幸福,
不說話,體會著每一次作伴的恬靜時光。
這是她的散文長短調,
也是第十本散文書,
從昨日泅泳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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